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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danta Resources plc:封閉期買回計畫

倫敦–(BUSINESS WIRE)–不得在或向美利堅合眾國、其領土和屬地(包括波多黎各、美國維京群島、關島、美屬薩摩亞、威克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美國各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簡稱「美國」),或任何美國人(依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案》或其修訂案中的相關條例所定義(均為「美國人」)),或向任何位於或居住在其他法律禁止發佈此類聲明的司法管轄區的個人發佈、出版或散播本聲明。其他限制同樣適用。(參見下文中的「散播限制」)

Vedanta Resources plc(簡稱「公司」)宣佈,在其計畫中的封閉期2016年4月1日來臨之前,公司打算與一家或多家第三方經紀商(簡稱「經紀商」)達成不可撤銷協定,以展開買回計畫,從而讓經紀商於封閉期期間在某一預定的範圍內代表其買回:

(a) Vedanta Resources plc 2016年到期、收益率6.75%的未償本金金額為7.43億美元的債券(簡稱「2016年債券」)中,不超過1.486億美元(即不超過20%)的債券;和

(b) Vedanta Resources Jersey Limited 2016年到期、收益率5.50%的未償本金金額為5.82億美元的擔保可轉換債券(簡稱「可轉換債券」,與2016年債券統稱「債券」)中,不超過2億美元的債券

該協議可望於2016年4月4日生效。依據2016年到期債券的條款,已認購的2016年債券可取消或持有至到期日。依據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已認購可轉換債券可退回取消,或持有至到期日。

公司將用當前可用的資金和Vedanta Limited部分償還公司與Vedanta Limited的公司間貸款之後的可用資金來認購債券。

經紀商將獨立制定與認購債券有關的交易決策,且不受公司和Vedanta Resources Jersey Limited的影響。

在其封閉期開始之前,公司還宣佈,其借貸銀行已同意公司對相關債務融資(有效期為2016年3月31日-2018年9月30日)項下的條款進行調整的請求。此舉將確保公司能夠在2016年3月31日結束的測試期期間遵守與所有債務融資相關的條款。

本聲明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都不構成要約或任何證券要約之邀請,或部分要約或證券要約之邀請。

2016年3月31日

洽詢:

Vedanta Resources plc

6 St Andrew Street

London EC4A 3AE

United Kingdom

電話:+353 1 945 1212

關於Vedanta Resources

Vedanta Resources plc(簡稱“Vedanta”)是一家在倫敦上市的多元化全球天然資源公司。公司生產鋁、銅、鋅、鉛、銀、鐵礦、油氣和商用能源。Vedanta的業務遍佈印度、尚比亞、納米比亞、南非、愛爾蘭、賴比瑞亞、澳洲和斯里蘭卡。借助位於世界各地強大的人才資源, Vedanta以信任、永續性、成長、創業精神、誠信、尊重和關愛這些核心價值為本,特別重視與所有利害關係者的合作。查詢詳情,請造訪www.vedantaresources.com。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含有「前瞻性陳述」,即與未來事件而不是歷史事件有關的陳述。在本文中,前瞻性陳述通常用於描述我們預期的未來業務和財務業績,而且往往包含「預計」、「預期 」、「打算 」、「計畫 」、「認為 」、「力求 」、「應 」和「將 」等詞語。就其本身的特性而言,前瞻性陳述所描述的事情含有不同程度的不確定性。對於公司來說,不確定性來自於金融和金屬市場(包括倫敦金屬交易所)的運作狀況,利率和/或匯率和金屬價格的波動;未來收購業務的整合;以及國內、區域和全球其他眾多事件,包括政治性、經濟性、商業性、競爭性或監管性事件。這些不確定性可能會導致實際未來業績與前瞻性陳述所描述的內容發生重大差異。我們沒有義務對前瞻性陳述進行更新。

散播限制

本聲明不得在美國或向美國,或在其他法律禁止的司法管轄區發佈、出版或散播。

美國

公司並未且不會直接或間接地透過郵件,或透過任何美國州際之間的方式或工具,以及透過美國對外貿易或任何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的任何機構,向任何美國人(依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Regulation S及其修訂案所定義(均稱為「美國人」))或因其利益而向其提供與可轉換債券有關的買回計畫(簡稱「買回計畫」)。此舉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子郵件、電報、電話、網際網路和其他形式的電子交流。同樣,公司並未且絕不會直接或間接在美國或向美國,或因個人利益而向任何美國人郵寄、或傳播、發佈或轉交(包括在不受限制的情況下透過託管人、被指定人或受託人)本聲明的副本和任何其他與買回計畫有關的文件或材料,而且不得因任何此類用途、方式、工具或機構,或透過位於或居住在美國的個人,或透過任何美國人或任何代表美國人利益的個人,購買買回計畫涉及的可轉換債券。任何打算直接或間接違反這些限制而購買之買回計畫中的可轉換證券皆屬無效,而且透過居住於美國國內的個人、美國人或代表美國人利益的任何個人,或透過非全權代表在美國下達購買指令的委託人的任何代理、受託人或其他委託人進行所謂的轉換債券銷售皆屬無效且不被接受。

買回計畫中可轉換債券的所有持有者將被視為:非美國人,非位在美國,且未在美國參與買回計畫,或持有者並不位於美國,而且並不全權代表位於美國之外、且並未從美國下達參與買回計畫指令的委託人(非美國人)。

一般性原則

在此類要約或邀請屬於非法的情況下,本聲明或電子版本的傳播並非購買要約,亦非銷售債券之邀請(依據買回計畫提供可購買債券將不被接受 )。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